院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4月4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有关要求
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,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;离开荆州的教职工在企业微信上履行报备手续,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区,出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;严格遵守所在地关于清明祭扫的管理规定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各教学单位调整好教学安排。
保卫处24小时电话:0716-8067489。
特此通知。
学院办公室
2021年3月29日